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缺陷及其改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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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窦玉前 哈书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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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2.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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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但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与社会需求差距甚大,表现为:法律意识滞后;对法作片面的理解;对权利的期待和对义务的尊重不对等;不能用已有的法律思想统帅自身的法律行为;这些使得依法治国的实现障碍重重。所以,改善并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势在必行,其有效途径是:在确立全面的法律素质教育目标的基础上调整法制教育内容,坚持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并辅之以多样化的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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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 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 教学手段 |
文章编号: | 1008-7966(2005)03-0122-02 |
修稿时间: | 2005-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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