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1997年度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
| |
摘 要: | 根据内蒙古政研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经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审定,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内蒙古经贸委、内蒙古总工会、内蒙古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决定授予呼和浩特金川隆源经济开发区等47个单位“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索晓瑞等62名同志“全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希望全区各单位、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