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年为期”之后“严打”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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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斯大孝 蔡杨蒙 王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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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斯大孝(浙江省警察学会,浙江,杭州,310009);蔡杨蒙(浙江省警察学会,浙江,杭州,310009);王传(浙江省警察学会,浙江,杭州,3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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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年为期"之后如何建立完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这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严打"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要进一步统一对"严打"斗争内涵的认识;统一集中行动宜采取1+X的方式进行;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应当是社会治安的"水位"超过了警戒线;"实情"是决定一切对策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基础和前提;构筑治安防控长效机制,保证经常性"严打"斗争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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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 严打" " 两年为期" 机制 方式 实效 问题 探讨 |
文章编号: | 1671-2331(2003)03-0018-03 |
修稿时间: | 200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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