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7月31日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精神,检查指导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整顿工作扎实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函》(国土资函[2003]382号),市政府决定,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组成10个联合检查验收组,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上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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