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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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万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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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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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国家权力机关都是代表人民、为了人民而行使权力的,这是一条不容置疑、不可动摇的思想理论原则和实践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也明确规定: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检察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人民满意。要使人民满意,就必须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执法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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