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经济的契合——哲学视域下经济决定法律的论证 |
| |
引用本文: | 接剑桥,姚玉梅.法律与经济的契合——哲学视域下经济决定法律的论证[J].法制与社会,2008(32). |
| |
作者姓名: | 接剑桥 姚玉梅 |
| |
作者单位: | 1.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2.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在哲学视域下世界万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法律与经济的融契和互动遵循着这一客观规律。没有法律规范的经济是无序的经济,没有经济内容的法律是苍白的法律,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主构部分必然受到经济的影响和制约,经济决定法律。本文指出从根源性、本质属性和社会作用上看,经济基础决定着法律的产生、发展、性质、内容和形式,法律对经济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一方面,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保障和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法律又会阻碍或限制经济的发展。
|
关 键 词: | 经济决定法律 基渊 融契哲辩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