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税收具有保障财政收入、宏观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在实现我省社会经济新的跨越式发展中,我们国税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人人都为四川发展争作贡献,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战斗员,人人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要求,紧紧围绕“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的工作思路,着力搞好收入、政策、工作三个层次的服务。搞好收入服务。组织收入是国税部门的基本职责,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是国税工作的中心任务。“九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809.42亿元,年均增收14.03亿元,年均增长9.7%。其中,组织“两税”收入747.93亿元,年均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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