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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义利观刍议
作者姓名:李绍松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市经济开发区;
摘    要:“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义利之辨”发端于春秋时期。《中庸》中说:“义者,宜也。”义就是适宜、应当、适当的意思。《左传·隐公元年》语:“多行不义,必自毙。”可见,春秋时期所谓的义,意为行为或断事适宜于礼,义作为适宜于礼的道德要求,其一般含义就是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制,达到“义节则度”。而“利”单指个人利益、功利,是与礼相对立的。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义利观  中国传统文化  “义利之辨”  春秋时期  价值观念  《中庸》  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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