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俄罗斯自1992年5月起开始采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这一制度的养老金替代率在理论上基本符合国际公认的替代率水平,但由于这一制度固有的缺陷也将导致双重风险:贬值的风险和养老金在绝对数额上的减少。实际运行情况显示,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起不到社会和经济波动内在稳定器的作用,为此,俄罗斯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7年—2001年,“新精算公式”改革;第二阶段,建立由基础养老金、保险养老金及积累养老金三个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险制度。同为发展中国家,俄罗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对中国也有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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