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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权介入重整视角下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重整程序不仅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还贯彻公权干预。司法权介入重整程序具有现实的理论基础,但司法权相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而言却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对债权人利益形成保护,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基于此,重整制度在允许司法权介入的基础上,应在立法上完善对于债权人的救济机制,并对司法权的行使作出必要限制。

关 键 词:破产重整  司法权介入  债权人利益保护

On the Protection of Creditor's Interes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udicial interven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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