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限度 |
| |
作者单位: | ;1.东南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网络时代我国刑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呈明显的扩张化趋势,这一趋势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不断地突破罪刑法定原则。划定刑法解释的内部限度应该在坚持法条用语的可能含义、一般人的预测可能性这两条一般标准的前提下,先根据网络犯罪的类型确定刑法解释的大致方向,再根据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等价性确定刑法解释的具体限度。划定刑法解释的外部限度应该立足于现实主义的网络治理模式,探索刑法与准则、市场、技术各自作用的边界:刑法不应该沦为保护网络准则的工具;刑法应该为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有出路;通过技术代码能够保护的法益不应求助于刑法。
|
关 键 词: | 网络犯罪 解释 内部限度 外部限度 |
On the Limit of Criminal Law Interpretation in the Network Er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