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锚定效应是司法认知偏差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受此影响法官会在量化决策时给予初始信息过多的重视,将某些随机的锚位值作为估测的起始值,导致裁判结果很不稳定,严重损害司法形象。利用广东省2015年四种代表性损害赔偿案件的统计数据,对司法情境因素、精神损害赔偿和裁判锚定效应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锚定效应的确是中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当前裁判锚定效应的发生呈现出内外有别的总体格局,影响显著的外生锚点和作用微弱的内生锚点形成强烈反差,反映出当代中国法官的尴尬处境。法官群体对外界压力和风险的系统性回应是诱发裁判锚定效应的关键因素。未来的司法体制建设应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对外生锚点的控制上,并建立有效的法官决策信息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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