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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通法中个案的利益整合功能
作者单位:;1.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如何对社会利益进行有效的整合?在普通法秩序下,期望通过个案的判决回应社会不同的利益诉求,并综合各类因素对不同利益进行恰当的整合。个案的利益整合功能在三个具体的维度下展开,即实现司法民主,彰显公民主体性,保障良好的地方自治。而且,司法民主、公民主体性以及地方自治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联系,并进一步通过个案的利益整合功能把它们结构于普通法的宪制叙事之中。经此作业,普通法中的个案构建了一套以司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主体利益为着眼点的,以地方自治为价值取向的政制方略。中国应当关注普通法的治理逻辑,增强自身的认知图景,以此为当下的司法改革实践提供更加广阔的视野。

关 键 词:普通法  个案利益整合功能  司法民主  公民主体性  地方自治

On the Interest Integration Function of Cases in Common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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