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的刑法定位:从宪法教义学视域的思考 |
| |
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 |
| |
摘 要: |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之实质标准的公务,是一个与公权力相关且体现行为的违法与责任程度的范畴。在宪法教义学视野下,权利与权力之间是互斥关系,解释者不能把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行为解释为犯罪,也不得将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行为界定为公权力。科研活动作为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和公权力无关的范畴,公民使用科研经费即使与国家财产权的保护之间存在价值冲突,也不能因科研经费姓公而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解释为从事公务,进而将科研人员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
关 键 词: | 科研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 职务犯罪 |
The Posi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er in the Criminal Law: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titutional Dogmatic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