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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确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划时应考虑的因素——兼驳“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论
作者姓名:沈世娟  陆冬英
作者单位:[1]江苏警官学院侦查系讲师/苏州大学2001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江苏苏州215000 [2]江苏石油化工学院法学院讲师/苏州大学2001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江苏苏州215000
摘    要:在确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时,要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诉讼的价值取向;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能力;行政诉讼的结构;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谁主张权利与主张积极事实。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分配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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