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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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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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8年6月21日)沪府办规[2018]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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