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监督法理基础与模式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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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登华.民事检察监督法理基础与模式选择[J].山东审判,2005,21(3):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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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登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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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科技大学 讲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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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纠纷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属私法领域①。它具有纠纷当事人主体地位平等、内容仅涉及民事方面的权利义务、纠纷有可处分性等特点。与民事纠纷的这些特点相对应,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了从属于自力救济范围的当事人和解至社会救济的调解、仲裁,再到公力救济的民事诉讼等多种形式。民事诉讼作为国家公权力(司法权)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而存在,其目的同和解、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一样,也是为了止纷息争、解决纠纷。因此,本质上说,民事诉讼是私法诉讼,强调私法自治②。诉讼中,当事人处分权应居于主导地位,正因为如此,不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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