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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有组织犯罪发展现状
引用本文:许江涛,吴敏.福州有组织犯罪发展现状[J].中国刑事警察,2000(4).
作者姓名:许江涛  吴敏
作者单位: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摘    要:近年来,福州地区涉枪和偷私渡案件不断增多,边打边冒、屡禁不止,构成一种特殊的都市治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该地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活跃,发展较快,该犯罪活动在加大刑事犯罪破坏性的同时,也增强了与司法打击的对抗性。因此,加快认识、了解有组织犯罪的特点、规律,增强打击力度已是十分紧迫的任务。关于有组织犯罪的理论简述有组织犯罪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我国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即体现在新《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集团”的定义中,在这里有组织犯罪等同于集团犯罪。它实际上是涵盖了一般有组织犯罪(一般犯罪集团)和黑社会犯罪(公司化犯罪集团)两个等级的共同犯罪形式。按共同犯罪发展的递进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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