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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偷勾结案何必“闭门审理”
引用本文:毛立新.警偷勾结案何必“闭门审理”[J].江淮法治,2005(12).
作者姓名:毛立新
摘    要:10月9日,轰动全国的“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案”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虽是公开审理,但法院却以“旁听证发完了”为由,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拒之门外。据悉,此次庭审仅有95个旁听席位,而且绝大多数为铁路公检法部门人员占据。如此“闭门审理”,显然与“审判公开”相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除了法律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以外,一律公开审理。公开的标志有二:一是允许公民旁听,二是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除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外,其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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