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初步设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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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松年,杨伟东.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初步设想(上)[J]. 中国司法, 2004, 0(4): 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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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松年 杨伟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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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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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始建于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行之际,1989年现行《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相对完整的行政诉讼制度基本形成。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虽然历史不长,但发展迅速,意义很大。《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不仅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行政法治化的进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综合性法律的相继出台,和一批体现法治精神的单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影响可谓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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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制度 中国 权益救济 公民权利 受案范围 |
Tentative ideas on amending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of China (Part 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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