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区成员参与公共事务,既释放了居民自我管理的意愿,也使居民养成有序参政的习惯。也只有当居民从观众成长为主角,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落到实处。据《人民日报》报道,自去年3月起,四川省成都市推行社区居民自治制度试点,成立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和居民议事会。议事会受居民(代表)会议委托,在闭会期间和授权范围内,行使社区自治事务议事权、决策权,商议社区日常事务,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并接受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的监督,为还权于民找到了一个有效载体。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在试点的基础上,成都准备在全市范围将其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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