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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土地房产权属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的通知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通知》(桂政发[2005]20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政策,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区“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土地  税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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