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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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静,田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09(2):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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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静 田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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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新疆,乌鲁木齐,83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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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体现,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因此,乌鲁木齐市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将该法作为制定乌鲁木齐市各项规划的基础,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财政、金融、能源、交通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和发展民族贸易、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卫生事业以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动着乌鲁木齐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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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 民主政治 建设 |
To Implement the Regional National Autonomy System and to Promote Democracy Politics Constr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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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Li Jing Tian 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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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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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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