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行政诉讼中变更判决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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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加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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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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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说明中指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至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轻~些或者重一些的问题,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改变。法律和立法解释虽然对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判决变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适用标准和规则,导致在审判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栽量尺度。仅凭审判人员的经验来理解和把握,判决变更时往往容易出现任意扩大变更范围的不当变更和对公正标准和幅度衡量失准的变更不当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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