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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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海府[2014]69号各区人民政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省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下放村、镇(乡)的小(1)、小(2)型水库统一收归市县管理。"2014年1月15日,省政府召开了我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视频会议,明确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请各区政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下放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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