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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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海府办[2014]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3月12日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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