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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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海府办2014]10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家、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一)成立海口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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