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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革命罪也有既遂未遂之分
作者姓名:赵秉志
摘    要:<正> 我国《刑法》分则首条规定:“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罪。”反革命罪的未遂既遂,是我国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至今意见尚未一致的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并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本文拟对这个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我们先简要地回顾总结一下关于反革命罪未遂既遂问题的历史与现状。我国建国初期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开始曾对处理反革命罪时因认定为未遂,就过分从宽而打击不力的做法提出批评;以后很快发展成彻底否定和批判反革命罪存在未遂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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