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发展”与“共同富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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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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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工商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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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是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方针的目的是在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两个“共同”互为因果,没有前者也就不会有后者。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的扩大,个体、私营、民办科技、外资经济等有了长足的发展,它们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推广科技成果,为社会培训各类人才,以及不断增加税收等方面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诚然,这些经济成份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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