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我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终报告工作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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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光普,方兴甫.一项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我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终报告工作综述[J].大特区党风,2002(4):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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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光普 方兴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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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行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初都要将上年度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这一制度建立以来,执行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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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要领导 省委 党风廉政建设 省政府 廉政制度 国家机关 书面形式 廉洁自律 党委 “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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