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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精神遗产的历史法学派——以萨维尼法律思想为例
引用本文:熊键,杨吉.作为精神遗产的历史法学派——以萨维尼法律思想为例[J].求索,2004(11).
作者姓名:熊键  杨吉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系,浙江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浙江,杭州,310015
摘    要:一 历史法学观点评述———以萨维尼为例历史法学派的发展从时间上可分为两个阶段 :早期历史法学派和晚期历史法学派 ;从研究的连贯性看 ,可分为德国的历史法学和英美的历史法学。① 至于要从整体上把握历史法学的观点理念的话 ,则不得不转向对萨维尼法律思想的论述。作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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