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何时不做自己的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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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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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元旦假期过后的第一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黄金荣跑了两家法院,在北京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一审败诉的“火车票强制保险案”提起上诉,然后又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保监会,但起诉没有被受理。黄金荣是第一个以火车票价包含强制保险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的人。告铁路的两个人2005年8月8日,黄金荣购买一张从北京至义乌车次为K101次的火车票,票价为203元,此后他偶然间得知票价中包含了金额为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但车票上没有任何告知信息。这是任何一个乘坐过火车的人都经历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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