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一费制”需规范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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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缴树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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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制定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收费管理规定熏要求全国贫困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全部实行“一费制”(即将杂费、课本费合并计算,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实行“一费制”后总体效果是好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杂费和课本费具体标准不清问题。按照规定,“一费制”收费总额定死,杂费和课本费合并收取。其中,课本费是学校代收项目,需要全额上缴,而杂费学校则可以全额或部分留用。因此,一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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