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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查实验之探讨
引用本文:周国均.关于侦查实验之探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4).
作者姓名:周国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已把它规定为一种侦查措施.在国外,苏俄刑事诉讼法第183条,南斯拉夫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越南刑事诉讼法第128条,均规定侦查实验是一种侦查措施.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以及日本等国,虽然刑事诉讼法未规定侦查实验为一种侦查措施,但从电影、电视和侦探小说中,有时可以看到警察在侦查中也采用这种方法.由上可见,侦查实验是一种各国常用的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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