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和第二届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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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15]1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黔东南自治州为2015年首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贵阳市为2016年第二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举办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推动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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