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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陈涛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摘    要:<正>黔府函[2015]76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评定陈涛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14]8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陈涛同志生前系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公安分局特巡警三大队警务助理(协勤)。2012年7月1日,陈涛同志在六盘水市人民广场参与抓捕持刀杀人的歹徒时,不幸被歹徒刺中左胸,经抢救无效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同意评定陈涛同志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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