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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龙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摘    要:<正>黔府函〔2015〕13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安龙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4〕128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安龙县招堤街道、栖凤街道、兴隆镇、普坪镇、戈塘镇、坡脚乡、平乐乡、钱相乡、笃山乡、海子乡等10个乡(镇)、街道建制,设置新的招堤街道、钱相街道、栖凤街道、普坪镇、笃山镇、海子镇。新设置的招堤街道、钱相街道、栖凤街道、普坪镇、笃山镇、海子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一)新设置的招提街道辖原招堤街道(除箐山村外)和原兴隆镇及原栖凤街道西一居委会、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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