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办发〔2006〕2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煤矿的决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二月八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煤矿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5〕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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