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救济体系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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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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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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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家庭暴力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严重社会问题。对我国而言,缺少完善的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也没有相应的社会救济措施。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要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必须改革现有的法律制度,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使对家庭暴力的处罚有法可依;同时,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社会公众运动,建立专门的妇女救助中心,创设家庭暴力综合防治机构,形成完善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救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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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暴力 受害妇女 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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