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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侦查取证中的欺骗与引诱
作者姓名:包建荣  喻棋火
作者单位:[1]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 [2]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一、侦查取证中欺骗与引诱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按照龙宗智教授对侦查活动的划分,可分为回应型侦查与主动型侦查两种类型。前者是对犯罪的回应,即先有犯罪行为,后有侦查工作,这是犯罪侦查的主要方式;后者是针对正在进行或者将要实施的犯罪,采用监控以及诱导的方式进行的侦查活动,是犯罪侦查的特殊方式。在回应型侦查中,犯罪行为已经发生,欺骗与引诱以犯罪嫌疑人为对象,主要在讯问过程中实施。在主动型侦查中,带有欺骗与引诱性质的活动主要有两种,即诱惑侦查与卧底侦查。

关 键 词:侦查取证  欺骗  主动型侦查  犯罪行为  侦查活动  犯罪侦查  犯罪嫌疑人  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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