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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自诉负效益分析
引用本文:宋高初.我国刑事自诉负效益分析[J].法学评论,2005,23(6):71-75.
作者姓名:宋高初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2004年浙江省省教育厅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40841。
摘    要:刑事自诉的负效益是指刑事诉讼的过程或结果背离了刑事自诉的立法目的,给诉讼当事人和国家带来了不利的结果及影响,主要是受诉讼公正性及其程度、对自诉人不提起刑事自诉、撤诉行为的干涉及干涉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为消除或降低我国刑事自诉的负效益,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追求刑事司法公正的同时,应妥善处理好自诉人物质损失的赔偿和国家补偿问题以及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对自诉人不提起自诉、和解、撤诉行为的干涉问题。

关 键 词:刑事自诉  刑事诉讼效益  附带民诉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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