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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证的回忆——写在纪念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十年之际
作者姓名:徐平文
作者单位:姚安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在我的工作经历中,曾调动过多个工作岗位,其中,从事人大工作的时间相对较长。曾当选为县第八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由衷地对人大代表有极深的感情,现还保存着当选县第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证。代表证外壳为8×12厘米的鲜红塑料包装,正面上方印着金黄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方印有“姚安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字样。代表证内芯清晰地写瞻代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选举单位是弥兴公社,编号为120号,发证机关是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盖有“姚安县选举委员会”印章,发证时间为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我保存的几十件证件中,这个代表证有着特别的政治意义,看到这个代表证,几件往事历历在目,激励自己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刻苦学习,努力做好工作。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纪念  回忆  人大代表  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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