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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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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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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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依据中央精神,全面推进作为当前农村三大改革任务之一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显得非常重要.对此,上海有农业的各区都在努力实践和探索中.其中,松江区自2009年初开始探索该项改革,至2013年12月底,经过5年的努力,全区14个街镇和150个村已全部完成改制任务,14个涉农街镇成立了镇级集体经济联合社,107个村同步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59万曾经和现在的农民全部加入集体经济联合社(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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