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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据使用的赃款应随案移送
作者姓名:张逢继  孙振鸿
作者单位: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张逢继),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孙振鸿)
摘    要: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涉及到赃款赃物的移送和处理。在新刑诉法颁布之前,赃款赃物随案移送已有明确规定,新刑诉法颁布之后,对赃款赃物特别是赃款是否随案移送在理解上有分歧,认识不一。根据新刑诉法第19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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