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证据使用的赃款应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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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逢继 孙振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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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张逢继),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孙振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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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涉及到赃款赃物的移送和处理。在新刑诉法颁布之前,赃款赃物随案移送已有明确规定,新刑诉法颁布之后,对赃款赃物特别是赃款是否随案移送在理解上有分歧,认识不一。根据新刑诉法第19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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