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诞生及其全面确立的“民告官”制度,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行诉法对“民不可告官”传统观念的颠覆,对依法行政的倒逼,以及对政府与公民、公权与私权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激起了史无前例的社会变革,成为推进民主法治的一个重要拐点.迄今为止,行政诉讼已涉及7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公安、工商、交通、城建、计生、社保等热点部门频频成为被告,几乎所有的中央部委都被推上了被告席.也正是自行诉法起,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控权行政法”先后出台,基本完成了对行政权力的一条龙式法律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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