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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电子眼”处罚状告交警部门——法院判决:撤销交警部门处罚决定、返还罚款、赔偿损失
作者姓名:董美玉
作者单位:《法治人生》编辑部
摘    要:克拉玛依市民质疑“电子眼”抓拍被处罚不合法,状告石河子交警部门。12月9日下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宣判,因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石河子交警部门对高岛(化名)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交警部门返还罚款并赔偿损失。

关 键 词:处罚决定书  交警部门  法院判决  赔偿损失  电子眼  撤销  质疑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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