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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引用本文:李力.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的原因及对策[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5):71-73.
作者姓名:李力
作者单位: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81
摘    要:在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时有发生,发生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的根本原因是:立法上,公安机关有法定的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双重权利,使其侦查活动处于自身控制的不公开的无法监督的情形之中;司法上,人民法院未能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在客观上促成了这两种犯罪的发生。因此,必须在立法和司法上采取相应对策。

关 键 词:刑讯逼供  暴力取证  原因  对策
文章编号:1008-679(2003)05-0073-03
修稿时间:200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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