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法律职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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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殿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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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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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恪守法律职业精神,提高法律职业者构建和谐社会能力,是一个具有战备意义的重大课题。法律职业精神是指从事法律有关工作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学编译、警察、立法工作者等人员的意识,思维和心理状态,表现为对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其核心是法律职业者通过其职能的运作和发挥,实现秩序、正义、平等、效益的价值,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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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精神 秩序 正义 平等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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