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代社会公司是最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态,公司 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这两大公司法人制度独具 的魅力使公司制企业牢牢占据了市场经济的主体地 位,并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 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 这两大原则在继续发挥其魔力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 难以解决的问题。一部分股东正是看中了公司制度中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有利之处而设立公司,但是他们 往往只想享有有限责任的权利,却不想承担相应的义 务。实际上,许多股东通过设立新公司转移资产、逃避 债务,或者逃避执行,回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已经 给经济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寻找对滥用公司 法人格现象的有效救济手段,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公 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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